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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文章 - 保身立命守則

保身立命守則

[日期:2018-03-07]   作者:柯慶宗點傳師 閱讀:

天地間節氣的變化,和人身氣血的流動,有著息息的關係。假如不能配合氣節而走洩了精氣,那麼身體上臟腑氣血的流行,就會受到損傷。夫妻之間的相處,雖然是人倫之始,但如不能節制,以致常受疾病的侵襲,或於神明降鑒之期,淫污冒瀆,而陰遭削祿減年之禍。所以為了免使身心受損害和受陰譴,應當遵守一些禁忌,以免誤犯。
 
每月初一、初八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八、二三、二四、二八、二九、三十諸日為神明降鑒,察人善惡之期,宜齋戒不可行房,以免冒瀆而受陰譴。
 
鬱怒、大怒後傷肝,不可行房,犯者必病。
 
欲遠行不可行房,行房後走百里者病。走百里路後行房者必死。
 
醉飽後行房,五臟反覆損精傷氣。
 
空腹行房,大傷元神。
 
病後行房,病症復發並加劇。
 
胎前行房傷胎,故凡有孕後,即宜分床絕慾,一則恪遵胎訓,一則無墮胎之患,及小兒毒胎癢、凶險瘖痘,遊空驚癇,牙疳等病。二則所生之兒,男必端嚴方正,女必貞靜幽閒,自然長大後不犯淫佚。
 
產後百日內不可行房,若強行房婦必病。產後十餘日即行房婦必死。天癸(月經)來時行房,成血痲症,男女俱病。
 
竹席上不可行房,因竹性寒冷,犯者易感寒氣。
 
交合才畢,嬰兒在旁啼哭勿即與乳,恐氣血受損。
 
行房後勿即揮扇,及飲冷茶水,若過受涼,或至即死。
 
一日勿兩度,勿服春方邪藥,勿蓄縮不洩。
 
凡生病,生瘡出痘後,非十分復元,萬不可行房,若犯者多半必死。

凡目疾未癒,或始癒,若行房目必成瞎。
 
凡虛癆症,雖養好強健,由需斷欲一年,若以為復原而行房,多半必死。
 
凡損傷筋骨,好後猶須戒一百七十日。若未過百日而行房必死。縱過百日亦必致成殘廢。
 
凡過操勞、過熱、過憂愁、過驚恐後,皆不可行房,犯者輕者成痼疾,重則即死亡。
 
冬至一陽生,夏至一陰生,其氣甚微,如草木萌生,易於傷伐。倘犯色戒,則來年精神必疲憊,所以冬夏二至之前後半月,切忌行房。
 
凡朔望先夜及四時節氣之日,不可行房。五更已過,身中陽氣初生,一次當百次,有損氣血,切忌行房。
 
大雷大風、大冷大熱、日蝕月蝕、神前柩後,持齋祭祀之日,不可行房。
 
日月燈燭光照之處,庚申日、甲子日、本命生辰日,不宜行房。
 
行房後,暑天不可貪涼,冷天不可冒風雨,如犯者必有陰厥之證,男縮陽,女縮乳,四肢冰冷,肚疼而死。
 
邪淫十二害及遠邪十法
 
邪淫十二害:
 
一、害人天倫──男女各有配偶,這是一定的倫常。如果好淫而亂了他人夫妻之倫,致使人夫妻反目,情義破裂。這是披毛帶尾的禽獸行為,生為萬物之靈的人,豈可有此罪行?
 
二、害人名節──婦女一生大事,最重名節,如被人淫亂,必失節敗名,而遺羞後世,永受人恥笑。
 
三、害名聲──男女偷情,不管做得如何機密,總有被人發覺的一天,一被傳開,必臭名遠播,受人談笑辱罵。

四、害門風──婦女和人有私情,若被人發覺,不但自己受人恥笑,連父母公婆、丈夫及兄弟姊妹,甚至子女孫媳等一門也同感羞辱,永難抬頭。
 
五、害生命──或婦女受騙以致失節,羞愧氣鬱而死。或是丈夫因妻與人有染,氣憤致死。或婦人戀奸而謀殺其夫。或姦情被丈夫或父母所知,因而怒殺其妻或其女。或奸夫為其追殺、或被不幸之眾打死。或貧女被淫,被妒婦發覺,百般用計折磨,致被置於死地。為貪片刻之歡而帶來殺身之厄,思之令人驚懼。
 
六、害風俗──鄰里中有廉恥喪盡,人面獸心的淫徒,愚人看了引為榜樣,而朋比為奸。故邪淫一事,最足傷風敗俗。這種惡習若不能轉移,天災人禍必定隨時降臨,好淫之徒定難逃劫數。
 
七、害心術──淫念一生,種種惡念都生,以致惡行昭彰身受惡報。
 
八、害陰騭──騭是定說,上帝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,那就是本善的性,和做人的根源。如淫亂了倫常之道,敗德喪行、傷天地、滅良心,截斷了陰騭之理,便會使一生福分盡被天削,子夭孫絕,潦倒終生。
 
九、害名利──天地諸神,無時不隨身察人善惡。若犯邪淫,天地必不能容。即是命該富貴也要被削奪,何況那沒有福分而犯淫亂的人,恐將事發而禍隨至。
 
十、害壽命──鬼神剝奪人壽命,以淫惡為最。況因好淫而欲火焚燒,精神耗損,骨髓枯竭。又或淫亂被發覺,致驚恐死,或淫慾過度患勞瘵死,或生毒瘡而致死。故犯邪淫者,必不能壽終正寢,而是死於意外的。
 
十一、害祖先──祖先相傳的血脈,因有不肖子孫的淫惡,致使福分削盡。從此敗家聲,甚或絕後嗣,斷了祖先的香煙,致讓陰間的祖先當做餒鬼。因犯淫行而累及祖先,豈能令祖先不恨呢!
 
十二、害妻子──佛經說︰「無有子息,亂人妻故。妻女淫亂,亂人女故。」因此冥冥中,上天總是安排淫邪之徒的妻女去還債,並且又絕其後嗣。

遠邪十法︰
 
(一)清心地──於平時防犯淫念的生起,一起念即予覺斷。
 
(二)守規矩──潔身自愛,做事正正當當。
 
(三)敬天神──神目如電,隨時查人善惡,不可因我們俗眼不見,即謂無鬼神,以致作奸犯法。
 
(四)養精神──精氣不露洩,必能神充氣足,靈智清朗,所做皆正,而不涉邪徑。
 
(五)目不邪視──心正目正,心邪目邪,一切邪書、邪畫、令人迷亂之事,皆不去觀看。
 
(六)戒談淫穢──好談淫穢,心已有邪,若再受誘,必致敗行。故當戒之,以免邪思纏綿。
 
(七)燒淫書──邪書流毒人心,陰受其害而不自知。欲杜淫邪,一見淫書即刻焚燬,救己亦救人。
 
(八)省房事──夫妻倫常雖不可廢,但於諸神降鑑及氣候變化種種禁忌,亦當遵守不犯。
 
(九)勿晚起──晚起精神昏散,易受諸邪所侵。而早起能使人神清氣朗,身心俱爽。
 
(十)勸共勉──邪淫最易敗風俗遭禍殃,人人戒守,風俗淳美,社會安定。
 
邪淫一事,因貪片刻之歡,以致害人又害己。所以善人不貳色,常視老者如母,長者如姐,少者如妹,幼者如女,並常想此十二害,又守定遠邪之法,故能終身不犯,常獲善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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